【推荐】狗的作文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狗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一次,我去朋友家吃饭,因为我妈妈催我回家,所以我就端着饭碗边走回家,边吃饭。
在路上,我看到一只小黑狗,它用那黑亮亮的眼睛,可怜地看着我手中的食物。“太可怜了!小家伙,给你一块肉吧!”我丢了一块鸡肉给它。可是,我正准备走时,它突然“呼——”地叫了起来,尾巴上直竖着的。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妙了!快跑!
我扔掉了饭碗,用超快的速度往前跑,果不其然,这只“恶犬”用它的“飞毛腿”追了过来。我马上转了个头儿,没有看到狗的身影,我正准备窃喜时……汪!汪!汪!狗狗就在我的脚下!我一个“飞跃”跳过了它的身子。我转了好几个弯,才回到我家。
回到家后,我满头大汗,妈妈见我脸被狗吓得惨白,边笑边问:“哈哈……你又被狗追了吗?”我坐在沙发上,一半天都没说话。妈妈又问:“你被狗追有什么滋味呀?”我边擦汗,边说:“被狗‘盯上’的滋味是真不好受呀!”
因此,我开始怕狗了!
这天下午我在看书,突然房间里传来一声“鸟”叫,“难道我掉童话世界里了?不可能,不可能!”我心想。再细听一下,那竟然是呼噜声!
起初我没太在意,继续沉浸在书里。可响声越来越大,让我有些心烦,于是我噌地一下蹿起来,东找找西看看,结果一无所获!我心有不甘,决意找到这奇怪的声响,于是我屏住呼吸,突然发现声音来自“暖脚器”。可是里面只有正在睡觉的嘟嘟,我心里忍不住嘀咕:“狗会打呼噜吗?没听说过呀!兴许是我听错了,可别冤枉了好狗!”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突然嘟嘟打了个响声,我忙止住脚步,生怕吵醒它!
嘟嘟可倒好,索性四脚朝天又睡了起来,露出白白的肚皮,真让人忍不住想摸一下!好奇心催促我三步并作两步轻轻地走到嘟嘟身边,只听“呼哧呼哧”的呼噜正有节奏地从它的鼻翼里发出。“哈哈,真的是你在打呼噜啊!”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嘟嘟被我的笑声吵醒,呼噜声也随之消失!
后来爸爸告诉我:“狗在野外的时候会保持警惕,随时防备其他野兽的攻击,只有在它觉得安全的地方才会放心大胆地睡觉,甚至打呼噜!”看来嘟嘟很信任我们,虽然它没说,但我知道,为什么?因为它会打呼噜!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见过许多小动物的动作,这些动作像海边的贝壳一样多,比如小猴子在摘香蕉,小猫在吃鱼,小鸡在捉虫子……在这些动物当中,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不是小狗在啃骨头。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正在画画。突然,从厨房里传来一陈小狗哀痛地叫声,我跑到厨房里一看,原来是多多正对着厨柜在叫,两只耳朵像湿掉的手帕一样向下垂,尾巴像枯萎的花朵一样弯了下去。我把厨柜门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个大大的牛骨头,我把骨拿出来,扔到墙角,多多肯定是饿坏了,像捡到宝一样,向墙角扑去。多多先用前脚按住骨头,再一口一口地吃起来。我来以为多多会狼吞虎咽地吃,但它一口一口地吃,边吃还边看我,这还挺斯文的。最后多多把骨头叼到自已的碗里,留着饿的时候吃,它还挺节约食物的。
这就是小狗在啃骨头的情景,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但这件事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每当想起小狗在啃骨头,我就会想到小狗可爱的样子,还会想起它和我相处的每一天。
这个黄昏,比往日冷清了许多,黄叶飘得纷飞,秋已经露出了一点尾巴,担心天黑得快,我不禁加快了车速。
突然,我被骑在前面的一位拾荒者吸引着。破旧的单车,滥缕的衣裳,一头盖满灰土的乱发,略显驼背的身影正努力地蹬着车,车后架上左边挂着拾破烂的工具,右边挂着一只用铁丝圈成的篮子,本没什么希奇,可是铁丝篮里却站着一只黑色发毛的狗,那只狗前爪牢牢地抓在铁丝上,后脚很镇定地立在篮子上,湿润的眼眶悠闲地随着主人的单车晃动上下张合着,好象在享受这一路的舒适,全然不去注意路边的人和物。
上坡时,主人吃力地踏单车爬坡,狗似乎心有灵犀的一跃而下,并一溜小跑地紧跟着车子后面,一会,那主人怕狗累着,下了单车,推着单车慢步而行,狗轻盈地又一跃而起,立在了那铁篮里。主人亲昵地拍拍狗脑袋,狗满足地“哼哼”叫着。每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路人无不侧目吃惊,嘴里“啧啧”地称奇,人和狗就这么一路迎着暮霭渐渐消失在小村的尽头。
我想,那只狗就象是拾荒者的亲人一般,他和它朝夕相处数年,风雨兼程奔波,而如今他的生活其实也就是它的日子,他的快乐他的苦难同样也是它的,他和它或许早没有了人和狗之分了。那么,他们一定是幸福的,虽然没有大鱼大肉的日子,虽然没有身份地位,但他们有相伴有牵挂,他们单纯简单满足的快乐和相依相随相亲却是我们苦苦求索无法达到的境界。
人和动物是不是应该比人和人相处容易些。其实动物确实比人更容易亲近,人的精明和自以为聪明,阻止了人和人真诚的交往。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想养一条忠于自己的狗,无奈因了许多缘故,我象叶公好龙般只能在梦里和狗相处。
我很羡慕那个拾茺者,有狗相随的日子一定很幸福。
黄狗躺在主人家门前的青石板上,上午的太阳暖和地照在它身上,纯净的黄狗毛反射出金黄色的光泽。此刻,它的`心却有一团火在燃烧,这火被它强压下去,却又窜了上来,它几乎无法控制要吼叫的欲望。它恨恨地瞪着远处的那间祠堂,祠堂前那一群婆娘正在为婚宴食物而忙碌。祠堂附近是一间屠宰场,从那里很清晰地传来它同胞一声声凄厉的哀叫声,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它闻到了一股股血腥味道,那味道扩散在空气中,形成罗网把它包围起来,它的孩子惨死在屠夫锋利的刀下的情景仿佛又在它脑海中闪现。
那一天,它的主人回来,这本来是令人,不,是令狗们兴奋的事.主人回来,就意味着它和孩子的伙食能暂时得到改善,当它和孩子摇着尾巴,用狗们最真诚的礼节对归来的主人表示欢迎时,主人惊讶发现,它的孩子,它英俊的儿子,已经长得和它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健壮的体魄.它知道,主人已经离家数月,在这段时间里,儿子换了毛,现在窜得与父亲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纯净的黄色皮毛,一样能忠诚于主人的家。这是多么让父子俩引以为荣啊!
然而,它们并没有欢喜多久,厄运就降临到它们头上,它们主人的母亲,那位让它们敬佩的慈祥老人,每天都为它们带来食物,每次都要边嘻笑着,边抚摸着它们油滑的黄色皮毛,它们享受着慈祥老人带来的食物,享受着慈祥老人的爱抚。同样,它们也向主人的家报以最宝贵的忠诚,它们安分看家,从不无故咬人,面对主人冰冷坚硬的铁链,它们也温顺地让主人套在它们的脖颈上。
可是那天,慈祥老人好像有鬼上了身,她无情地唆使主人将它们卖给进村收狗的人.理由是:如果它们咬伤人,会使主人付出巨大的代价。天啊!天地可鉴,山河作证,它们谨记主人的教导,从未动口咬过人,它们总是以谦卑的姿态对待它们的朋友—人类。它们总是这么认为,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忠诚遵循主人的命令,没有丝毫怠慢,它们是最明辨是非的动物,它们知道谁是敌谁是友,怎么说不分是非呢?它们一直以来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誓言,如今又向主人如此这般地哀求着,但那冰冷的铁钳已悄然夹住了它们的脖颈。它们奋力地挣扎,最终还是被塞进那拥挤的铁笼里。
它们的哀吼声惊动了善良的人们,善良的人们躲在远处颤抖,不敢靠近半步。它们不想死,把求救的目光射向善良的人们,而善良的人们没任何反应,胆怯得不敢正视它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喘.它们终于心冷了,彻底地绝望了,它们不再做无用的挣扎,任由收狗人将它们运到屠宰场。在屠宰场里,已经陆续运来很多狗了,所有的狗的表情都漠然而绝望,大家都在等待死亡,却又毫不畏惧死亡。它们把忠诚都无私地献给了主人们,然而人类不需要,他们把忠诚换成了钱,钱才是他们最忠诚的东西。它们明白了这一点,便坦然地面对死亡。
黄狗的儿子,比父亲先被屠夫捉出.黄狗看到屠夫用贼亮的尖刀在自己儿子的胸口上使劲刺进,哧溜一声,鲜血便从儿子的胸口上喷涌而出,它看到那血仿佛是从自己身上喷涌出的,屠夫那把尖刀仿佛也是刺在自己的身上。它看到自己可爱的儿子就这样忽然倒在血泊中,儿子那纯净的黄毛被染成了红色,儿子的身上好像开满了鲜花,那鲜艳欲滴的色彩,又像一根根针一样深深地刺痛着它双眼。它在等待死亡,急切地想要死亡。它希望自己也像儿子那样,身上开满艳丽的红花。
然而,它没能如愿,就在屠夫要给它一刀痛快时,它的主人汗流浃背追赶上来了,他认为黄狗是本地被屠宰剩的唯一的一条公狗了,现在所剩的都是母狗,如果公狗缺乏,狗崽出生率必为零,养狗赚钱的计划会落空。他用高价把黄狗从屠夫的尖刀下赎了回来。
回来后,黄狗整天沉默寡言,不吃不喝,主人为此感到悲伤,对黄狗百般讨好。可是黄狗的心早已死在屠夫的尖刀下了,剩下的是一具行尸走肉。
人类不需要忠诚,活着有何意义?
在一个小儿破旧的狗窝里,住着狗兄弟俩,它们的父母很早前就去世了,兄弟俩只好相依为命,哥哥叫可可,弟弟叫乐乐,它们的生活十分幸苦,每天只靠一些好心人给它们一些小面包生活,经常他俩吃不饱肚子,甚至还会什么也吃不到。有一天,兄弟俩饿着空空的肚子出门找食物,好不容易得来的肉,竟然被一条大黄狗抢去了,真可怜啊!瞧,它们已经瘦得皮包骨了!
今天,兄弟俩出门找食物,走着走着,他俩就来到一片美不胜收的草地,兄弟俩不由自主的在地上打了个滚儿,这时,乐乐的肚子发出“咕,咕,咕”的声音,便对可可说:“我们分头去找食物吃吧!就在这里集合,但我们如果找到了食物一定不可以偷吃哦!要与对方分享!”“好,一言为定!”说完,它俩就分头找食物了。可可非常幸运,刚走一半路,就发现一个大大的核桃,它开心地手舞足蹈,可一想到要与弟弟分享实,就开心不起来了,心想:这核桃是我找到的,应该我吃,而且我吃了不会有人发现的。于是,它便马上吞了下去,谁知它吞的太快,核桃卡在喉咙里了,它便大声呼救:“救命啊……”乐乐听见喊声,便认出了是哥哥,急忙跑过去,只见哥哥在说:“水,水……”,便马上去取水,可它回来时,发现哥哥已经死了,便大哭起来:“哥哥,你醒醒,醒醒啊!如果你不偷吃核桃,我们还会永远生活在一起,你快回来吧!回来!”可是……这一切都没有用了。
有一只狗狗叫知知,它从小就是在垃圾桶边长大的,它从小就恨透了那样的生活,也讨厌那些争抢食物的狗。它想出去流浪,它想好了之后的第二天,就出发了。
第二天,它并不带任何行李就出家门,走出家之后,没过多长时间,就看了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映出了自己的画像。知知第一次发现自己长得多么可爱。在小河边有一片茁壮成长的小麦,金黄金黄的如同一大片金色的藏身之地。再走出田野就是大片荒凉的土地,在这见不到一个人影的荒野,知知偏在这个时候,从远处看见喊救命声,知知马上跑过去,看见了大灰狼是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们,仿佛在想先吃哪一只。正在这个危险的时候,知知马上大叫一声:“来吃我呀!”大灰狼见有只狗比兔子还肥,于是马上丢下兔子。去追狗知知。小兔子趁机逃跑了。但知知跑得可快了,早把大灰狼丢到后边了。
后来知知住在了荒野乐乐城的23号大房子里,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知知救的那两只兔子是乐乐城里最大、最有名气的报社编辑人,那次正想去采访小熊是怎么偷蜂蜜的,但半路却别大灰狼抓住了。得救了的兔子把这则消息等在报上,并采访了知知,知道了它的来意之后,大家马上出钱给知知建一座房子,并送给了知知一枚“见义勇为”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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